Wednesday, September 28, 2005

NCC有那麼神嗎?

聽說最近一些電視台發表聯合聲明,希望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案能快點通過,聯合報有篇公開的報導:

6新聞台聲明 籲通過NCC

記者黃兆璽/台北報導
針對NCC組織法將在立法院進入關鍵階段,TVBS—N、東森、年代、中天、三立及非凡等新聞台,昨天下午共同發表聲明,呼籲儘速通過「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」聲明,並提出七大主張,希望法案通過後,通訊傳播委員會不得制定任何干預媒體言論自由法規。

六家新聞台發表主張表示,呼籲朝野嚴守憲法第十一條保障之言論自由。並盼朝野維護民主價值、珍惜媒體第四權、讓媒體有免於恐懼的自由。通訊傳播委員會成立後,目的在維持產業公平良性競爭,涉及新聞媒體內容部分,無權審視,亦不得制定任何法規干預媒體言論自由,絕對不得以管理為由,行迫害言論自由目的。

對於傳播委員之任命,應以專業能力,以及能夠獨立、公正、超然行使職權為要件,不應以政治立場為考量。完成立法後,傳播通訊委員會委員之提名與任命過程,應該公開透明可昭公信。委員更應該嚴守利益迴避原則,包括任職期間不得參加政黨或候選人之活動與文宣、任職期間不得收受政黨資金、不得主持政府政黨候選人委託之研究計畫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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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覺得,這個法案好像背著一個超大的希望,希望他是一個萬能的天神,可以解決所有和電子平面有關的所有事情,因為,聽說有幾件事,都要有“公正”人士能參與運作
1. 無線頻譜,包含地面電視廣播,電台廣播,衛星傳送電視電台,無線網路,行動電話,火腿族,一些有的沒的,看不到的communication,全都包進來,
2. 有線通訊,電話要管,網路要管,傳輸要管,有線電視要管,可能連家裹的電線也要管,
3.科技犯罪,網路電話找不到,線上遊戲寶物被偷,網路交易,盜刷信用卡,國際網路犯罪,警察抓不到的,大概都要管
4. 平面媒體,言論自由,內容管制,這個範圍可大了
5. 電子媒體,大概就是上面這條新聞要講的
6. 電子設備查驗安規,不曉得怎麼和經濟部分工哦

我青菜就列了這麼多,有電子製造業,傳播業,資訊業,服務業,媒體出版,運輸業,這些都有關係,會不會太大了啊!?我看,光是公正人士,就可能比其他行政院單位加起來還多,不用想,這個組織能有多大功能,屁股想也知道